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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1630号建议的回复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5-27 10:34 【字体:

尹双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质提速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建议》收悉。省科技厅高度重视,综合省工信厅和省教育厅的会办意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特别是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开展具有积极意义,部分建议我们已经关注到,并正在近期工作中推进落实。2019年9月28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新修订《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您建议中诸如高校应当设立面向市场的技术转移中心、大力发展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完善高校领导人成果转化职责、完善科研人员分类评价制度等,《办法》中均有明确规定。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办法》的贯彻,继续抓好落实。

一、对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等成果转化产出的显性指标予以关注和推动。一是在每月定期公布的市州技术合同登记数据中纳入市州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情况,进一步完善全省技术合同定期发布机制;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补助项目中,加大对市州的绩效考核体系中吸纳技术情况的比重。二是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绩效评价指标中,探索加入园区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情况,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绩效评价体系;将吸纳技术情况作为限制性指标纳入创新型县市考核体系,推动创新型县市健全促进成果承接落地的跟踪服务机制。三是在推进全省工业技术创新工作中,探索将技术合同成交额等指标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推动将技术合同成交额特别是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情况纳入对市州政府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形成省市县三级协同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构建符合市场规律的科技成果转化“生产线”。一是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立健全集技术转移与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为一体的专门机构,实行技术经理人市场化聘用制,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场运营和管理,鼓励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和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在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中予以倾斜支持,不断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二是支持高校设立技术转移及知识产权运营相关课程,加强知识产权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培养高层次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支持湖南省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协会,争取国家第二批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推动形成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运营模式,联合开展技术经理(经纪)人培养。三是加快推进“两山”天使基金设立,支持岳麓山大科城内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对湖南湘江新区天使投资母基金的指导,引导其重点支持省内种子期、初创型、成长型科技企业;尽快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加强与国家科技部的对接,指导更多的省内科技创投基金争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出资支持。

三、提高企业通过产业需求催生科技成果的敏感度。一是开展全省技术需求征集,组织有关单位、专家对需求进行筛选、挖掘和分类,建立动态管理的行业共性需求清单和企业技术需求清单,定期在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线上平台公布,通过举办需求对接、技术推介等活动,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定向研发,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的不断融合。二是借鉴农村科技特派员的经验做法,探索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利用院士专家工作站、学会服务站、学会联合体等服务创新载体,组织动员学(协)会智力资源指导企业进行需求梳理与筛选、帮助寻找并对接高校优势科研资源等,增强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供给端与需求端的精准对接。三是深入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补助项目,采用后补助方式,对承接省内外科技成果并在湘实施转化和产业化的企业,将本单位科技成果实现在湘转移转化的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支持,进一步促进校企合作、促使更多企业承接省内外科技成果在湘实施转化。

四、打造高效协同的生态运营体系。

在搭建服务体系方面。一是培育服务机构。研究出台《湖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大力培育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强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科技成果转化功能,依托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以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二是加大人才培训。依托行业协会和学会,在已培训2700余人技术经理人的基础上,今年开展10场以上技术经理(经纪)人培训,特别是针对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绿色环保等我省重点产业和领域,开展专业领域技术转移专业人才培训,打造一支既懂专业又懂业务的高质量的专业服务队伍。三是继续推进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在2019年对企业、高校和院所兑现奖补6.13亿元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奖补力度,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加强对技术应用化研究、技术二次开发等;强化对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的引导,带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型、创业型科技企业开展技术熟化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活动。

在释放创新活力方面。一是增强措施可操作性。围绕高校成果“不敢转”“不易转”等问题,通过省纪委省监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等多部门联动,共同参与政策宣讲,打通政策尺度把握不统一、标准执行不一致等“中梗阻”,促进措施真正落地落实。二是深化科技成果“三权”改革。深化科技成果“三权”改革及技术收益分配制度改革,指导长沙理工大学、南华大学、湖南农业大学等省内有条件的高校,探索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完善容错试错机制。三是完善高校评价体系。将技术合同成交额、转化载体建设等指标纳入高校“双一流”建设评价体系,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作为对应用型学科评价的重要指标和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指导高校加大技术合同成交额等科研项目收益指标在科研人员分类评价中的权重,并探索建立与纵向科研项目相匹配的评价标准。四是完善高校领导人成果转化职责。鼓励高校将技术交易、专利转化等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纳入高校领导人年度述职内容及审计、检查范围,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工作的地位。落实《办法》相关政策,对在成果转化决策实施中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高校负责人实行容错免责机制。五是完善高校科研人员分类评价制度。指导高校完善科研人员分类评价制度,将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际贡献作为科研人员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引导科研人员依法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明确评估机构与流程、费用分担与奖励等事项,切实提升专利申请质量。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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