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050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教育厅:
科技界2名委员提出的《以完善科研评价体系为核心助推我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科技界2名委员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开展具有积极意义,部分建议我们已经关注到并在近期工作中推进落实。2019年9月28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新修订《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委员建议中诸如建立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度匹配的高校评价体系、细化完善科研人员分类评价机制、明晰高校领导人成果转化职责、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办法》的贯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配合省教育厅,提出科技成果产出数量、技术合同成交额、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情况、转化载体建设等一揽子成果转化类考核指标,推动其纳入高校“双一流”建设评价体系并加大比重,将其作为对应用型学科评价的重要指标和资源配置的主要依据,逐步健全有利于成果转化的高校评价体系。二是持续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科技人才评价的实施办法》,修订《湖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含科研机构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在职称评审中围绕我省产业发展需求,对应用研究与产业技术人才重点考察其推动应用成果转化,实现市场经济价值为依据的职称评定方式。三是研究出台《湖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支持高校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在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和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推荐中,予以优先考虑,通过后补助方式,对工作成效突出的技术转移机构给予适当后补助。四是依托湖南省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协会,联合湖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湖南大学争取国家第二批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探索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运营模式,联合开展技术经理(经纪)人培养。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4月28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