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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0450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19-06-11 16:12 【字体:
成艾国、尹彦波、刘继常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创新科研成果评价机制促进湖南省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收悉,作为该提案的主办单位,我厅综合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和市场监管局意见后,经认真研究,现就提案中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重新定义科研成果评价体系和人才评价机制的问题。高校科研成果评价和人才评价方式,一直是高校科研人员长期反映的难点、痛点问题。在去年中央先后出台《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法规文件后,我省为创新人才和科研成果评价机制,今年1月由省委组织部和省科技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的实施办法》(湘科〔2019〕13号),其中明确,人才评价要克服“四唯”倾向,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评价研究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贡献。目前正在修订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就高等院校应当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特点的职称评定、岗位管理和分类考核评价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贯彻落实有关法规政策文件。结合即将出台的《办法》的宣贯,联合教育、人社等部门,抓好现有政策的落实落地,加大对高等院校落实科技成果和人才评价有关法规政策的督查力度,结合今年“成果转化年”宣讲活动计划,组织进高校进行政策解读,彻底释放和激发高校创新创造活力。二是进一步完善高校科研成果评价体系。联合有关部门加大高校考核评价中科技成果转化类考核指标权重,将成果转化放在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同等重要的位置。鼓励高校进一步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特别是对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展开技术攻关,催生一批能从实验室走进工厂,产生重大社会经济效益的高校科研成果。三是进一步健全人才评价机制。联合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等部门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根据科技人才的工作性质和科技活动特点,对科技人才进行分类评价,对基础研究人才,以同行学术评议为主;对应用研究与产业技术人才,重点评价其代表性成果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对科技公共管理服务与实验技术人才,统筹同行评价、服务对象评价、社会评价等方式,树立正确的科技人才使用导向。

二是关于高校科研人员知识产权划分及相关服务问题。为探索更加科学的利益分配机制,促进高校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去年,我省确定湖南大学等3所高校为首批高校知识产权中心试点建设工作,目前,各试点高校已挂牌成立知识产权中心,引入或调入运营服务团队展开各项工作。在宁乡高新区设立的湖南省高等院校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不断探索创新平台的运营模式,开发建设线上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和公共检测平台,力争构建多元化、全方位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我们还将“科研人员对持有的科技成果以事先约定的方式作价投资后的股权等利益分配”写入了正在修订的《办法》中,用法规条文的形式进一步打消高校科研人员实施成果转化的思想顾虑。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办法》的出台,在高校知识产权划分和相关服务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结合科技部即将展开的科技成果评价专题调研,全面摸清我省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现状和面临的主要问题,争取在知识产权评估、成果评价等方面得到科技部的更多政策支持。二是构建以质量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建立与高质量专利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利益分配机制,支持知识产权作价入股,鼓励高价值专利的发明创造。三是继续探索市场化的科技评价服务机制,引导高校搭建引进集专利代理、分析、评估、投融资、企业管理于一体的市场化运用团队,对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进行独立公正评价,实现高校与市场的无缝对接。

三是关于重塑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人员形象地位问题。晋升空间狭小、社会认同感低是高校专职科研人员面临的主要困境。为营造潜心研究的良好科研环境和氛围,《关于进一步完善科技人才评价办法的实施办法》充分尊重了高校科研及人才成长规律,对专职科研人员的评价标准、评价方式、使用导向和管理服务都作了具体规定,让高校从事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正在修订的《办法》也单独列出条款,对高校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给予支持鼓励。下一步,我们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高校的检查督查力度。一是鼓励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到企业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鼓励高校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在职创办企业或离岗创新创业。二是进一步放开事业单位人才编制使用,在全省总量内调剂事业编制,设立事业单位人才编制管理专户,为高、精、尖人才提供编制保障。三是对高校科研创业团队给予项目资助、成果转化、创业孵化、融资、法律服务等支持;四是放开人才职称评审,实现高校自主评审全覆盖。五是着力改革高校专职科研队伍的考核体系,对照“双一流”建设标准,在岗位设置、聘用管理、薪酬待遇等方面建立相对合理、保障有力的体制机制,全力打造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专职科研队伍。

感谢你们对科技工作的大力支持。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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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045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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