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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037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19-04-14 08:55 【字体:
省委组织部:

  刘继常委员提出的《试水人才和科技评价体系改革,助推湖南经济高质量发展》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为贯彻落实中央三评改革精神,创新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释放和激发创新创造活力20191月,省科技厅联合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科技人才评价办法的实施办法》(湘科〔201913号),是中央三评改革后省级层面首个专门针对科技人才评价出台的文件。一是统筹优化相关科技人才计划设置。加大省级科技人才计划统筹力度,避免多个类似人才项目同时支持同一人才。强调不把人才荣誉性称号作为申请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提名省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确定等限制性条件。明确省级科技人才计划支持周期一般为3年,支持周期结束后,不得再使用有关人才称号。科技人才项目申报书中不得设置填写人才帽子等称号的栏目等,树立正确的人才使用导向。坚持向科研一线和企业科技人才倾斜,对来自科研(产业、临床等)一线和企业的推荐人选适当放宽推荐条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二是科学设立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努力克服四唯在省级科技人才项目申报评审中,不再将论文、职称、学历、奖项等作为限制性条件,对业绩成果特别突出或急缺紧需人才,放宽职称、学历和年龄等要求。针对不同的人才类型采取相应的评审方式,对紧缺急需的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立根据需求引进一个、论证一个、落地一个、支持一个的动态认证模式,对引进的顶尖科技创新人才(团队),按照“一事一议”方式论证支持。积极探索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审,逐步推进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市场化的科技人才评价方式。三是健全科技人才分类评价。针对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海外引进人才等人才各自特点,按照人才成长规律设置不同的人才评价指标。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评价研究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贡献。同时,根据科技人才的工作性质和科技活动特点,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产业技术等科技人才进行分类评价。四是优化科技人才项目管理,最大限度为人才减负松绑。放宽了科技人才经费使用限制,明确科技人才项目经费可用于团队人才培养或引进、自主选题研究、改善科研条件、研修培训和对个人的专项补助或奖励等,并简化项目任务书及经费预算编制。优化科技人才项目绩效评价和过程管理,对单个科技人才项目短期内科研产出及经济社会效果情况不作绩效评价;对实施周期三年以下的科技人才项目以依托单位自我管理为主,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对经费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科技人才项目均采取书面验收;不再将成果登记作为科技人才项目验收的必要环节。

  目前,我们以芙蓉人才行动计划为指引,重点抓好《关于进一步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的实施办法》的落实,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大胆探索创新,先行先试,不断创新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努力营造一个不断催生科技成果、使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为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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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037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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