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1533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娄底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娄底高新区升级国家高新区的创建工作,省政府于2017年10月向国务院呈报了《关于将娄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湘政〔2017〕32号)。此后,我厅多次与娄底市、涟源市、娄底高新区的同志就娄底高新区升级国家级事宜到科技部高新司和区域司汇报衔接,争取科技部的认可和支持。去年底,科技部和省政府已将娄底创建国家高新区纳入部省会商议题,部省联合加快推进娄底创建国家高新区。
申创期间,我厅多次到娄底高新区现场指导“以升促建”工作,引导园区创新资源集聚,支持园区创新平台和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和发展。目前,娄底高新区已完成《娄底高新区战略发展规划》和《娄底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的初稿编制工作,现正进一步对标对表补齐短板,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快规划科技馆、众创空间的建设运营。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科技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积极汇报衔接,继续加大对娄底高新区“以升促建”的支持和指导力度,争取娄底高新区早日成功创建国家高新区。
感谢你们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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