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1208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郑叶新代表提出的《关于激发民营企业家干事创业活力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一、我厅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计划,将进一步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并设置技术交易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承接补助计划,对省内符合条件企业给与一次性补助。
二、继续推进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我厅将继续会同财政、税务、统计等部门合力推进,对企业上一年度新增的研发投入经费,按其10%予以财政奖补,最高可达1000万元。
三、引导金融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出台《湖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和指导有关市州和协会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和投融资服务,联合省金融监督管理局,启动上交所科创板后备企业筛选。加快建设湖南省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构建民营科技企业与社会资本 “一站式”对接平台。
四、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今年计划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左右。加快出台《湖南省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政策措施》。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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