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2199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文智勇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原省陶研所整体成建制划归醴陵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省科技厅高度重视推动科研院所深化改革,积极支持原省陶研所改革发展工作。2018年9月,根据陈飞副省长对《关于原湖南省陶瓷研究所整体成建制划归醴陵市管理的工作方案》的批示精神,会同省国资委认真研究落实意见。11月,由省政府副秘书长易佳良主持召开原省陶研所整体成建制划归醴陵市管理专题会议,专门研究相关工作。在会上,我厅表示积极支持原省陶研所整体成建制划归醴陵市管理,同时就移交过程中与我厅相关的事项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
我厅将根据省领导批示及有关会议精神,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配合省国资委做好原省陶研所划归醴陵管理相关工作:
1.关于“继续按照湘政办发〔1999〕32号文件拨付转制科研院所保留的科研事业费”问题,该项工作由省财政厅统筹安排,建议将原省陶研所的人、财、物统一划归至醴陵市管理,原省陶研所保留事业费(2019年省陶研后勤服务中心保留事业费预算控制数为742.93万元)根据资金拨付进度一并划转至醴陵市。同时,待“自然减员经费”数额确定后,将应拨付给省陶研后勤服务中心的“自然减员经费”一并划转至醴陵市。
2.原省陶研所是省级陶瓷研发、生产、销售和展览的老牌省属科研院所,与醴陵陶瓷产业结合紧密,积累沉淀了大量人才、技术等创新资源,对醴陵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我厅将积极支持原省陶研所申报省级以上科普、决策咨询等科研项目,推进省一级科技资源平台服务醴陵陶瓷产业、实现资源共享,服务醴陵陶瓷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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