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191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朱修林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我省产业园区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1、推进产业园区创新发展。加强对园区企业的引导、培育和服务,支持园区企业开展科技项目攻关和创新平台建设,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园区依托新兴产业建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等,支撑我省多支柱的新兴产业体系建设。鼓励园区布局建设科技资源支撑型、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等类型的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助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指导和支持园区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大力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企税收优惠、企业研发财政奖补等政策,降低各类主体的创新成本。
2、推进高新区提质升级。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湖南省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在全省高新区组织实施“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三大工程,促进各高新区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成为我省科技创新的战略高地,创新型产业的核心载体,区域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引擎。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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