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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0136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18-07-11 00:00 【字体:

  民盟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创新驱动背景下科技资源统筹配置一体化平台建设的若干建议》收悉。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提案剖析问题准确,科技资源“分散” “分离”“分隔”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提出健全科技资源配置的组织结构、完善运行机制、搭建配置平台、优化硬件设施等方面的建议非常具体,针对性强,对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开放崛起战略的实施,加快建设科技强省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中央与地方科技创新工作的衔接,建立部省科技创新工作机制

  2015年11月,科技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在长沙举行部省工作会商会议。全国政协副主席、时任科技部部长万钢与时任省长杜家毫签订了新一轮《工作会商制度议定书》。双方就加快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打造长江经济带创新驱动强力引擎;推动科技精准扶贫,支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加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支撑生态文明建设等三个方面的议题进行了会商。针对提案提出要加快中央与地方科技管理工作协调衔接的建议,我们进一步推进了湖南省科技创新工作与国家科技创新发展重大战略的对接。2018年5月,陈飞副省长带队赴科技部,与李萌副部长就部省会商第二次会议有关筹备工作进行了对接。科技部原则同意在2018年11月份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目前,省科技厅已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对上一次会议议题落实情况进行了梳理,重点针对承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与重大工程”在湘布局,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建设,生物种业、工程机械智能智造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等方面凝练了一批新的议题,正在商科技部相关司进行完善,争取得到国家层面的更大支持。

  二、促进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搭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一是建成“一站式”的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省科技厅把推进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作为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5〕68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湖南省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试行)》(湘科〔2016〕120号),2018年3月,省科技厅联合省财政厅共同出台了《湖南省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双向补贴实施细则(试行)》(湘科发〔2018〕44号),基本建立了促进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的制度体系,明确了对本省加入共享平台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实行双向补贴,双向补贴工作的申请、受理等均依托“一站式”共享平台进行。目前,该平台已汇集了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条件服务平台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500多家,检验检测机构1000余家,入网管理单位500余家,其中5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2500余台套。省科技厅联合省财政厅,将对2018年度启动申报的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单位进行双向补贴,提升科技资源使用效益

  二是研究启动湖南科技大数据中心建设。2018年,省科技厅通过信息化手段,研究探索将源于政府部门、科研院所、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实验室等主体的科研管理、技术成果、技术交易等科技资源信息进行挖掘,进一步推动实现全省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水平的全面提升。依托相关专业服务机构,研究完善建设科技大数据中心的运行机制,全面推进大数据中心建设,形成全省科技信息采集、交换、加工、共享的总枢纽,促进技术供需双方对接,不断提升科研仪器设施、科研机构、科技人才、科技成果等科技资源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水平。

  三是用好科技成果转化与专利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坚持“需求导向、精准服务”的原则,充分发挥现有的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科技文献与创新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作用,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发布科技成果目录、产业技术需求,实现科技资源供需双方的互通互动。例如省经信委建立了由省枢纽服务平台、14个市州综合窗口服务平台和20个产业集群窗口服务平台组成的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有力推动了各类服务资源聚集,全面服务广大中小企业创新创业。

  三、优化科技创新资源统筹配置,不断创新财政科技投入

  一是统筹研发平台建设。按照《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国科发基〔2017〕250)号的要求,推进了科学与工程研究类平台、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平台、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类平台等创新平台资源的整合。省发改委开展了创新平台的调整与整合,将工程实验室并入工程研究中心,不再新增认定工程实验室,实现了与科技部门认定重点实验室的互为补充、相互支撑。

  二是鼓励开展产学研合作。省发改委、科技厅等部门在组织创新平台申报认定过程中,强化产学研导向,鼓励平台创建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明确要求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单位应与上下游企业或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并将产学研合作情况、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情况等作为创新平台申报和评价的重要指标。

  三是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为充分尊重和发挥市场的创新主体作用,省级财政积极探索运用事前补助、后补助、质押融资、基金投入等多种支持方式,引导科技创新发展。后补助投入。建立“以赛代评、以奖代补”的项目评审支持机制和“面向结果、面向绩效”的经费后补助机制。2018年出台了《湖南省政府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办法》,通过采取事前备案、事后补助方式,建立普惠性补助体系。2018年新增安排4亿元用于研发后补助。基金投入。省级设立了总规模6亿元的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重点支持拥有核心专利和高价值专利组合或其他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第一期出资已到位,第一期金富力项目已正式运作。知识产权质押融资。2018年省级财政预算新增千万资金,拟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采取贷款、保险、财政风险补偿捆绑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省财政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围绕科技创新资源开放与共享工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全省技术转移服务体系,重点支持科技要素交易市场建设、高校知识产权运营保护与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和各类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以“互联网+”思维加快完善技术市场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由原先的政府主导转变为政府提供平台服务,企业提出需求、寻求合作的市场主导,促进技术创新成果加速转化。

  感谢民盟省委一直以来对湖南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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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013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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