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2269号建议的答复
刘海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泸溪高性能复合新材料特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大力支持泸溪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机构改革”。各类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的行政级别,省编委办主要根据园区的地位、规模和举办主体等因素统筹考虑。县(市、区)管理的省级园区,符合条件的,其管理机构一般为副处级,园区规模特别大或一个县(市、区)有多个园区,但只设一个管理机构的,其机构级别视情可适当提高。关于您提出的“建议省编委予以支持,将泸溪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机构升格为副处级”事项,根据机构编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宜由当地党委、政府和编委统筹研究后,按程序报批,省编办将按相关政策规定认真研究办理。省编办将加强对高新技术开发区机构编制事项的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盘活现有编制资源的有效办法和途径,为推动我省高新技术开发区健康协调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2、关于“加大湘西州泸溪港建设支持力度”。泸溪港位于沅水干流中游,是我省地区性重要港口。根据《湖南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2011)》,泸溪港所处的航道等级规划为500吨级航道,省交通厅已将湘西州航运建设一期工程(辰溪至泸溪)纳入规划,并在“十二五”期间建成投产,该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建设泸溪港2个500吨级泊位。为了支持武陵山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建设,助推精准扶贫政策,湘西州航运建设二期工程已被纳入交通运输部及我省水运“十三五”建设规划,该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武溪危货码头1个500吨级泊位。目前该项目工可已获批,有望年内开工建设。
3、关于“加大支持泸溪新材料企业发展力度”。省科技厅2017年省创新创业技术投资项目已支持泸溪县湖南众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氮化钒铁合金生产关键技术的开发”研究,2016和2017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攻关与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分别支持泸溪蓝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基于次氧化锌原料的清洁湿法炼锌关键技术研究”、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非溶剂法生产片状铝粉效果颜料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2018年,泸溪县鑫汇金属新材料、鑫海环保科技、金源粉体材料、金马铝业等企业已申报省产学研专项项目,我厅将予以重点关注。省发改委在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安排时,对泸溪高新区按照西部地区投资政策执行,提高资金安排比例。同时,在2018年省预算内园区新动能培育专项中,安排资金780万元支持泸溪高新区3000吨/年新型功能性金属粉体材料(微米/纳米级生产线)项目,推进园区复合新材料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园区围绕上下游产业链引进一批关联企业,加快产业集聚,促进园区专业化、特色化发展。2014-2017年,省经信委通过推进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建设制造强省专项资金、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资金,共支持泸溪新材料企业1050万元,平均每年达到250万元以上。我厅将联合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等部门,主动从项目支持、平台建设、奖励推荐、产学研对接等方面为泸溪新材料企业发展提供服务。
4、关于“大力支持企业享受‘两民’和‘西部开发’贷款贴息的优惠政策”。针对泸溪等民族地区产业园区发展,省发改委出台了《关于支持加快民族地区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政策》,从土地政策、环保政策、财政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管理政策等五个方面对泸溪高新区等民族地区产业园区给予政策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民族地区产业园区企业发行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上市融资。对已认定的省内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搬迁到民族地区落户的,有效期内不再重新认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支持民族地区产业园区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优先支持园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程序申报国家相关专项。对湘西自治州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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