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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2293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18-11-09 00:00 【字体:
曾健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下大力气发展湖南农林产品精深加工产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湖南有丰富的农林资源,发展农林产品加工业正成为我省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产业、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支撑力量,也是我省推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为全力推进我省农林产品精深加工产业的发展,使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和经济优势,近年来,我省主要开展了如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顶层设计。以规划为引领,科学推进农林产品加工业发展。制定《“十三五”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思路、目标及主要任务,细化了粮食、油料等八大主导产业的发展目标与培育重点;制定《湖南省“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重点建设以厚朴、杜仲、黄柏等为主的木本药材基地,重点提升油茶、药食两用林产品等加工利用水平,大力扶持油茶、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园建设等。同时,针对我省农林产品加工的一些关键共性技术,按照“集成优势、突出重点、协同攻关、顶层设计”的思路,集成省本级科技资金,在“511”科技创新计划体系中,不断加大对农林产品加工业的支持力度。二是加大技术创新。着力突破农林产品加工产业关键技术瓶颈,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增强农林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后劲和产品市场竞争力。先后实施“现代柑橘产业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稻米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竹材料加工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示范”“高油酸油菜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生猪品种优质化、养殖集约化及精深加工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一批科技重大专项;聚焦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重大需求,面向粮食、油料、果蔬、畜禽、水产、林业、花卉、茶叶、中药材等领域的加工业发展,布局了一批重点研发计划和技术创新引导计划项目,开发出一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三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出台《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3〕2号),明确提出财政、税收、金融、投资、保险、科技、用地、用电等具体扶持政策;鼓励企业组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平台,支持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帮助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加强上级部门与金融部门联系,获得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大力支持,长沙列入首批开展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城市,为我省农产品加工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建立了国家农业信息化示范省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技术成果产品共享,定期举办中国(长沙)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为全省农林产品加工企业走出去请进来,实施技术创新起到了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目前,我们正紧紧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机遇,加快发展农林加工业,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第一,突出规划落实。认真落实《“十三五”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湖南省“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百千万”工程促进产业兴旺的意见》(湘政发[2018]3号),对接国家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示范基地建设,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重点提升畜禽、水产、粮食、蔬菜精深加工水平。实施“湖南优质粮油“工程,鼓励发展主食加工业。
  第二,突出技术创新。鼓励和促进农林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在继续抓好“生猪品种优质化、养殖集约化及精深加工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项目实施的基础上,启动实施农产品加工重点研发计划和茶叶全产业链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力争在优势领域、关键技术方面实现突破,取得一批成果。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同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构建农林加工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发挥农业科技园区的集聚效应,支持农业科技园区发展农林精深加工产业,着力成为我省农林加工特色产业的集聚区。
  第三,突出政策支撑。一是继续实施“百企”培育扶持项目,加大力度扶持符合要求的农林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在2018年农林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和新增认定工作中,对符合条件的农林产品精深加工企业优先考虑,鼓励企业发展为省级农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二是实施“湘字号品牌”培育计划。支持、鼓励农林加工企业创建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湖南名牌产品,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提高市场影响力。建设一批具有湖南特色的生物、医药省级和国家级知名品牌。三是加强与银行、农信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合作,逐步开发符合农林加工产业需要的金融产品。推动涉农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简称“四板”)挂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沪深主板或者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四是鼓励农林加工企业兼并重组。对同类产品企业,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主的原则,支持农林加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组建大型企业集团。五是鼓励农林加工企业技术创新,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风险融资、科技成果转移、对外技术合作和交流、科技人才培养、各类科技计划等方面向农林加工龙头企业倾斜,为农林加工企业和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
  同时,建议中提到的农林精深加工新产品的产品标准备案可参考《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号),经过审查认定后,可申请生产许可。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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