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南大学)
湘科动许准〔2020〕第019号
中南大学:
你单位于2020年12月3日提出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申请(办件流水号:20201203W001),已于2020年12月9日受理,2020年12月29日审查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2号)第五条、第六条;《湖南省实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59号)第五条、第六条;《湖南省贯彻国家七部(局)<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第十条和附件2《湖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验收规则》,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并予颁发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具体内容如下:
许可证编号 |
SYXK(湘)2020-0019 |
单位名称 |
中南大学 |
法定代表人 |
田红旗 |
设施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172号 |
许可范围 |
普通环境:兔、豚鼠、犬、猪; 屏障环境:大鼠、小鼠 |
有效期限 |
2020.12.29至2025.12.28 |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个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到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省科技厅502室)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联系人:黄国祥 电话:0731-88988860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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