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项目信息   >  经费下达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四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9-23 15:45 【字体:

湘财教指〔2021〕35号

    :

根据《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9〕22号)规定,现下达你市(州、县、单位)2021年第四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具体项目、资金额度、功能科目、经济科目见附件。

自2021年起,基于信任和诚信原则,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经费试点实施“包干制”。项目负责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可在制度规定下根据项目需要自主使用经费。请各项目依托单位按照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等有关要求制定内控制度文件。各级财政和科技部门应加强对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的抽查监督和绩效评价,将项目经费纳入财审联动范围,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第四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安排表

          2、2021年第四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9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img src=" "/>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四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通知

20634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