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五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湘财教指〔2020〕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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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9〕22号)、《关于2020年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湘科发〔2020〕36号)、《关于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专题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湘科计〔2020〕3号)以及《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做好“三农”工作的意见》(湘发〔2019〕1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县、单位)2020年第五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具体项目、资金额度、支出功能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见附件。
请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9〕22号)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财政资金。各级科技部门应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附件:2020年度第五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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