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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郴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7-14 17:26 【字体:

郴州市财政局、郴州市科技局:

根据湖南省政府《关于支持郴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19〕46号)精神,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及省领导有关批示,现下达你市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1亿元,相应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60999 其他科技重大项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9999其他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标试点方案,聚焦重点项目建设。郴州市要切实履行示范区建设和投入的主体责任,对标国务院试点方案,紧扣“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绿色发展”主题,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任务。要聚焦六大类支持方向,建立重大项目建设年度项目库。要针对关键技术攻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拟定项目实施清单,加强项目申报、评审、立项、验收等过程管理。要督促项目承担单位落实法人责任,确保项目研究开发目标和任务按期完成。

二、制定绩效目标,实行项目备案管理。郴州市要加强项目绩效管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示范区建设。要制定专项资金配置及项目投资方案并签订项目任务书,明确项目总体和分年度绩效目标,并在1个月内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备案。

三、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绩效。省财政厅与省审计厅将按照财审联动机制的相关规定,对示范区建设省级专项资金实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与跟踪审计,对支持示范区建设的省级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考核,重点评价社会资本引入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等,确保中央、省重大改革试点政策落地与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相关部门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不断提高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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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郴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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