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科技厅通知公告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6年湖南省科普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26-01-05 18:33 【字体:

湘科20261

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属本科院校,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6湖南省科普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 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提交项目申请,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团队成员应无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逾期未验收项目等不良科研诚信行为,未纳入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2.申报单位或申报人按项目申报通知要求如实提交申报材料,确保所申报项目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

4. 尚有前资助科普项目未完成验收的个人,不得牵头申报前资助项目。

二、支持方式

项目分别采取前资助与后补助支持方式。对于前资助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据实申报;对于后补助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供支出明细及佐证资料。项目立项后,财政专项资金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前资助项目执行期限为1年。

、申报推荐

(一)申报

采取网络在线方式申报。申报单位登录湖南科技创新管理平台(湖南科技云)(http://hnkjy.kjt.hunan.gov.cn/main/#/login),进入“科技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栏目在线填报(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注册登录操作手册”)。参评2026年湖南省优秀科普作品评选的图书需线下寄送不少于7套(册)至推荐单位。

(二)推荐

各推荐单位按照归口管理或属地管理原则,对照本通知和申报指南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通过湖南科技创新管理平台(湖南科技云)“科技项目管理系统”—“项目推荐”模块逐项确认推荐项目,推荐确认完成后,在“推荐函管理”模块下载推荐函,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和项目推荐汇总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不再接受纸质推荐参评2026年湖南省优秀科普作品评选的图书需汇总后线下寄送至邮寄地址

市州项目由市州科技局会同市州财政局审核并联合推荐,同时,将湖南科技创新管理平台(湖南科技云)中导出的项目推荐汇总表、推荐函加盖公章抄送省财政厅。

国家高新区、省直部门、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推荐的项目,由相关推荐单位初审汇总后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同时抄送所在市州科技、财政部门。

推荐不属于本地区或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项目不予以受理。指南中对申报和推荐要求另有规定的,按照指南要求执行。

、申报推荐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截止时间为20262317:30,推荐单位网上推荐及上传推荐函寄送科普图书截止时间为20262617:3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五、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07318898880988988359

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

073188988730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

0731845867998458692184586761

邮寄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1413室,邮编:410013,电话:88988730

附件:2026年湖南省科普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6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img src=" "/>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6年湖南省科普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33887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