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评估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运行绩效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湘科发〔2022〕173号)《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湘科发〔2022〕172号)《湖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与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75号)有关规定,经单位自评、专家会议评估、现场抽查、专题会议研究、厅务会审议等程序,现将2025年度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评估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运行绩效评估结果予以公示(清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9日(共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省科技厅,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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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25年湖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运行绩效评估结果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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