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执法证遗失作废的公告
省科技厅工作人员陈先军,执法证编号:18000005010,因个人疏忽,于2025年1月27日不慎遗失行政执法证。经核实,该证件确已遗失,现根据有关规定,声明作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行政执法证(编号:18000005010)视为无效证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该证件名义实施行政执法活动。如有发现冒用、伪造或使用该证件从事相关行为,请及时向我单位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731-88988747(政策法规处)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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