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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国专家疫情防控相关服务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4-09 10:16 【字体:

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目前省内新冠肺炎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的态势正在拓展,省内企业复工复产,学校分批开学,但外防输入任务艰巨,疫情形势依然复杂。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外国专家疫情防控相关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市州科技局、各用人单位要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倦情绪、侥幸心理、松懈心态,充分认识做好外国专家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主动作为,落实各级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安排和要求。

二、突出防控重点。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外防输入”的重要阶段,用人单位在外国专家从异地返回本地时,应及时了解外国专家详细行程,做好疫情防范准备工作,并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要求向单位所在地社区及外国专家居住地社区报备。做好《疫情防控外语通》和健康通行码“一码通行”宣传推广。

三、完善有关机制。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外国专家情况统计工作,各市州科技局、有关单位按时向省科技厅外国专家服务处报送本地、本单位外国专家在岗数变化等情况。因疫情影响暂未回湘外国专家,用人单位要加强联系,掌握动态和回湘计划,做好政策宣讲。建立常态化的外国专家疫情防控服务机制。

四、压实主体责任。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疫情防控原则做好相关服务。外国专家返回本地后,应遵守本地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规定,服从居住地社区居家隔离等管理。对根据要求实行隔离的外国专家,用人单位应做好疫情期间相关服务工作,保障外国专家的生活和防疫物资。外国专家在湘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胸闷、乏力等症状,用人单位应及时联系定点医院,帮助外国专家就诊。各市州科技局给予积极协助,并于两小时内上报省科技厅。

联系人:省科技厅外国专家服务处  王帅

电话:0731-88988067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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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国专家疫情防控相关服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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