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科技厅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年度实验动物及其饲料和环境设施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15-04-13 00:00 【字体:

各实验动物许可证持证单位,省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机构:

为加强实验动物质量监督管理,保持实验动物设施持续、正常运行,保证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质量,预防实验动物生物安全事故。根据《湖南省实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贯彻国家七部(局)<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要求,从今年4月下旬开始,我将组织开展实验动物及其饲料、环境设施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验动物(含饲料、垫料等)质量由湖南省实验动物质量监测二站(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检,环境设施质量由湖南省实验动物质量监测站抽检。抽查结果将作为许可证年检的重要依据之一,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准备、积极配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内容

(一)实验动物生产单位

 1、实验动物环境设施质量(1/年,不定期);

 2、实验动物、饲料质量(2/年,6月底前 1次,12底前1次)。

(二)实验动物使用单位

 1、实验动物环境设施质量(1/年,不定期);

 2、使用实验动物、饲料质量(按单位数30%抽样,1/年,不定期)

二、工作要求

(一)质量检测标准

1、实验动物、饲料根据《实验动物 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GB14922.2-2011、《实验动物 寄生虫学等级及监测》GB14922.1-2001、《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卫生标准》GB14924.2-2001和《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营养成分》GB14924.3-2010的要求抽样;

2、环境设施根据《实验动物 环境及设施》GB14925-2010中监督性检测指标进行抽检;

(二)实验动物许可证持证单位

 1、认真做好相应准备,积极配合抽检工作;

 2、如设施停用,请按相关要求事先备案;

 3 、如实接受抽样,不得弄虚作假。

(三)抽检费用

通知所列检测项目抽检经费由省科技厅行政经费列支如遇检测不合格需要再次复检的项目,复检费由受检单位负责,执行省发改委批准的最新收费标准。

联系人:  动管办   周 娉

联系电话:0731-88988860

  

 

                                 湖南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

                                         201541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img src=" "/>

关于开展2015年度实验动物及其饲料和环境设施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

9897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