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县市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使用情况巡视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有关县市区科技局、项目承担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2013年科技经费巡视检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县市区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建设,增强科技支撑和引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我省县市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使用情况。根据《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科计字〔2010〕135号),经厅党组研究,定于2013年8-10月,集中开展我省县市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经费使用情况巡视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视检查对象
此次巡视检查的对象为2012年启动的当年拨款50万元以上的由县市区所辖单位承担的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县市区科技服务与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特色产业类项目、韶山专项、成果转化专项、可持续发展试验区专项及其他专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省科技重大专项不在此次检查范围内),巡视检查的范围覆盖我省14个市州共计64项。
二、巡视检查内容
1、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包括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规定的项目任务目标完成进度及执行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情况。
2、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包括科技项目管理法人责任制落实、财务管理和科技经费管理使用制度建设和执行、专项经费预算执行、专项经费会计核算情况等。
三、巡视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主要采取单位自查、重点检查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单位自查(8月10日-8月25日)
各市州、县市区科技局按照《通知》要求,在省科技厅各类计划归口管理处室指导下,组织项目单位开展自查工作,编制《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自查报告》(见附件),由市州科技局于8月25日之前将材料报送至厅归口管理处室汇总。
(二)重点检查(8月25日-9月15日)
1、厅重大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厅项目办”)根据单位自查情况,突出重点项目、重点单位、重点问题,按不低于30%的比例选取部分项目开展财务检查。
2、厅项目办组织14个市州部署财务检查具体工作。
3、厅项目办选派具有科技经费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驻项目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查阅会计资料、佐证材料和查看现场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
(三)巡视检查(9月下旬)
结合前两个阶段工作掌握的情况,厅项目办选取3个市州作为现场巡视检查对象。由厅领导带队,组织有关技术、管理专家及厅项目办负责人组成巡视检查小组,分别深入项目实施单位,听取情况汇报,开展实地考察,并对项目的实施进展和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提出下阶段实施意见和建议。对发现重大问题的,下达《巡视检查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
四、有关事项和要求
1、本次巡视检查工作在省科技厅重大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厅项目办负责组织实施,厅相关管理处室配合执行,各市州按属地原则具体组织,省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承担日常事务性工作。
2、请各有关管理处室、市州科技局务必精心组织,切实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扎实开展好巡视检查工作,其检查结果将作为2013年湖南省科技厅绩效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
3、请各有关管理处室、市州科技局于8月12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系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或QQ号)报省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
4、本通知相关表格可在省科技厅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hnst.gov.cn。报送材料(含电子文档)纸质文本一式三份,装订成册。
5、联系方式
省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
罗夏兵 0731-88988973(传真) 13973151993
杜 佳 0731-88988973 18692230203
电子邮箱:xkjg@vip.163.com
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李小兵 0731-88988809
省科技厅条件与财务处 向 兵 0731-88988886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8月5日
附件1. 2013年县市区科技计划项目巡视检查项目名单.xls
附件2. 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编写提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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