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第五批湖南省创新型(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国资委、总工会,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落实《创新型湖南建设纲要》精神,加力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加大创新型企业建设力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湖南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有关部门和市州的支持下,在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我们确定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2家企业为湖南省第五批创新型(试点)企业(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要以开展创新试点为契机,认真落实《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书》中制定的试点方案,提高持续创新能力,建设成为创新型企业,走创新驱动的科学发展道路。要注意总结创新发展经验,主动发挥在行业和区域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企业试点工作联络员应加强与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络,并于每年12月份向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以下简称三部门)报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二、各市州科技局要会同本级国资委、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所推荐的试点企业的联系和指导,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并于每年3月份向省科技厅报送试点进展情况年度汇总报告。遇有企业产权、人事、财务等重大变动情况应及时报告省创新体系建设办公室。
三、三部门将根据创新型企业建设总体部署和企业制定的试点方案指导企业开展试点工作,结合企业实际落实支持措施,督促和检查企业试点进展和成效。三部门适时组织创新型企业评估工作,对试点成效显著、符合有关条件的企业,将正式命名为“湖南省创新型企业”,并进行动态管理。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省创新体系建设办公室) 0731-88988813
省国资委规划发展处 0731-82212737
省总工会技协办 0731-84320164
湖南省科技厅 湖南省国资委 湖南省总工会
2013年 4月15 日
附件:湖南省第五批创新型(试点)企业名单(共计32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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