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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科技系统科技法规学习培训与科技厅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换发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12-07-17 00:00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和《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省人民政府2012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定于2012年7月30日至8月1日在长沙开展全省科技系统科技法规学习培训,并进行科技厅机关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法规学习培训工作

    (一)培训时间

    2012年7月30日上午8:30开始,8月1日结束,培训3天。

    (二)培训地点

    湖南科技大厦(长沙市河西岳麓大道233号)四楼中心会议室。

    (三)参训人员

    1、科技厅厅领导、机关各处室(含高新办、基金办、奖励办、动管办)依照省人民政府61号令规定,应当持有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两证”的所有(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接受委托的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

    2、各市州科技局分管局领导及法规科负责人参加科技法规学习培训。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综合法律知识和科技法律法规知识。

    1、综合法律知识主要包括: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监督与救济。

    2、专业法律知识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湖南省专利条例》、《湖南省实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办法》等科技法律法规规章。

    (五)培训教材和考试

    统一使用由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编辑出版的《湖南省依法行政工作手册》作为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教材。综合法律知识考试试题由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从题库中随机抽选。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内容和考试方式,由省法制办确定。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的监考、阅卷评分等考务工作由省法制办负责。

    (六)培训报到

    厅机关各处室(含高新办、基金办、奖励办、动管办)的参训人员请于7月30日上午8:30到培训地点报到;各市州科技局的参训人员请于7月31日到阅江楼酒店(长沙市河西毛泽东文学院西南角)报到。

    (七)注意事项

    此次培训将实行严格考勤制度。厅领导、厅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不能参加培训的要向厅长请假;厅机关处室其他参训人员、各市州科技局人员不能参加培训的要向科技厅分管厅领导请假。

    此次培训统一安排食宿。请各市州科技局务必于2012年7月25日前将参训人员回执传真至0731-88988813、88988747。

    二、“两证”换发工作

    本次“两证”换发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61号令的要求,坚持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严格管理的原则,采取“统一换证、分级审核和集中申领”的方式进行。

    (一)“两证”换发对象

    行政执法证的换发对象为科技厅机关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处室所属的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证的换发对象为科技厅厅长、分管厅领导和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由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统一印制。

    (二)“两证”换发机关及换证程序

    科技厅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由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换发。

    请科技厅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分别填写《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批表》、《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审批表》,并在7月30日培训签到时交给工作人员。请参训人员务必按时参加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获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的培训合格证明。

    三、联系人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王 红

    联系电话:0731-88988812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2:湖南省行政执法证申领登记表.doc
附件3: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申领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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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科技系统科技法规学习培训与科技厅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换发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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