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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对湖南省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项目进行跟踪检查与验收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12-03-26 00:00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省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项目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按照《湖南省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 [2009] 74号)及《湖南省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湘科高办字[2011]57号)要求,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对湖南省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项目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与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检查

    1、检查范围

    2009年-2010年度立项的省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项目。 

    2、检查内容

    以项目合同签订的内容为基本依据,主要对合同规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项目经费筹措及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内容进行检查。

    3、检查方式

    采取书面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省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均要以书面材料形式向省产学研办报告阶段性进展情况。省产学研办将根据书面检查情况对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4、具体要求

    请项目承担单位按附件1格式要求填写《湖南省产学研结合专项实施情况基本信息表》,并于2012年4月6日前将检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nst889888@163.com。

    二、项目验收

    1、验收范围

   合同已到期的省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项目。

    2、验收程序

    (1)项目承担单位在完成全部任务后,向项目推荐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填写《湖南省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并提交有关验收资料;

    (2)项目推荐单位审查全部验收资料及有关证明,签署审查意见后,将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报送省产学研办;

    (3)省产学研办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进行会议或现场验收;

    (4)项目通过验收后,省产学研办书面批复项目验收结果。

    3、验收内容

    以项目合同签订的内容为基本依据,对合同规定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经费使用的合理性、项目取得的技术创新成果、技术成果转化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对提升企业或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影响、科技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及产学研合作机制与模式等内容进行验收评价。

    4、验收重点

    (1)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项目:重点是联盟协同创新突破的产业关键技术,在哪些企业应用及应用产生的经济效益(销售收入、利润、税收)。

    (2)产学研结合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重点是为企业解决了哪些关键技术、开发了哪些新产品以及转化应用产生的经济效益。

    (3)产学研结合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是成果转化后产生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占有率。

    5、具体要求

    (1)时间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合同到期后的半年内完成验收。如在合同到期后的半年内不能进行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应通过项目推荐单位向省科技厅提出延迟验收申请报告。

    (2)材料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交《湖南省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及《湖南省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项目验收总结报告》(附件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湖南省科技厅   张小平0731-88988861

                          孙丕忠0731-88988862   

           湖南省财政厅   赵  烜0731-85165176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 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项目实施情况基本信息表.doc
附件2 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doc
附件3 省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项目验收总结报告编写提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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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对湖南省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项目进行跟踪检查与验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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