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省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含技术市场、科技兴贸专项)项目年度总结及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含技术市场、科技兴贸专项)项目的管理,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的要求,我厅将对2009年以来立项的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含技术市场、科技兴贸专项)项目进行年度总结及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1年在研的重点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项目合同书所确定的总体目标、考核指标,做好年度总结材料的准备工作;2009年立项的重点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验收材料和会议验收的准备工作。重点项目的年度总结和验收材料(含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于2012年1月29日前报送成果市场处,年度评估和会议验收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一般项目承担单位和推荐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验收工作,并于2012年1月29日前将验收材料1式2份(含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提交成果市场处。
3、通过验收的重点项目和符合科技成果登记要求的一般项目,要及时办理科技成果登记。
4、对不按规定参加项目验收和验收后未办理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不得申报2012年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联 系 人:肖 亮0731-88988752
电子邮箱:hnkjcg@163.com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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