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1年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科技在调结构转方式、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科计字[2010]135号)和《湖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湘财企[2008]46号),现将我省2011年度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1、突出规划引导,体现战略目标。要符合《湖南省科技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五年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领域,符合提升我省产业核心竞争力的迫切要求,发挥科技的引领作用。
2、突出有限目标,注重支撑发展。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围绕《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五年行动计划》,今年重点推进优势产业高端化,推动传统产业向价值链和技术链高端发展,支撑我省重点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全面提升,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3、突出企业主体,强化实施绩效。通过项目引导,推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快科技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二、支持范围和重点
1、支持范围
面向我省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部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省科技厅认定的特色产业基地中已进入产业化开发、能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对转方式调结构和促进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强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2、支持重点
(1)先进装备制造:主要包括在轨道交通装备、工程机械、汽车及关键零部件、输变电装备、航空航天关键零部件等领域采用新原理、新技术或新工艺,使装备或零部件功能或性能有重大改进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2)高性能金属材料:主要包括在钢铁、合金和有色金属领域使产品结构和性能有重大改进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三、支持条件
申报的项目和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产品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市场占有率比较高;
2、项目成长性好,年销售收入增长25%以上。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3、申报企业必须是我省省级以上(含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中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或是获得过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立项的骨干龙头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拥有项目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
4、企业资产及经营业绩良好,市场开拓能力强,管理科学规范,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具备较强的筹资、信贷能力,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科技网(http://www.hnst.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
2、申报单位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信息,并通过系统将项目数据上传给相应的推荐单位后,即可通过申报系统打印《项目申请书》。并将项目申报纸质文本材料送交相应的推荐单位。
3、推荐单位对项目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统一报送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五、申报要求
1、网上申报。未进行网上申报的项目,一律不受理;未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项目申请书无效。
2、规范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1)。网上报送,同时提交与网上报送内容完全一致的书面材料一式3份, A4纸,简装成册。
3、采取限额推荐的方式申报。限额指标如下:长沙高新区4个、其它国家级高新区3个、省级高新区2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2个、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1个。高新区项目由高新区管委会推荐,并报所在地科技局备案;基地项目原则上由基地所在地科技局推荐,基地在高新区内的,由高新区商所在地科技局推荐。
4、网上申报日期为2011年9月14日至9月20日。受理中心集中受理时间为2011年9月21日至9月23日。
六、咨询方式
有关项目申报的未尽事宜,可咨询省科技厅高新办。具体申报受理事宜联络方式如下:
联系人:
科技厅高新办 刘小丹 0731-88988745
项目受理咨询 钟海华 张国平 易春 0731-88988730
系统保障咨询 李 华 0731-88988950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地址:长沙市河西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一楼大厅102室
附件: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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