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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11-08-11 00:00 【字体:

株洲、常德、郴州市科技局,湖南大学: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中纪发[2011]21号)、省纪委《印发<湖南省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纪发[2011]22号)精神,根据《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今明两年每年开展两次监督检查工作(上半年主要针对科技重大专项、下半年主要针对重点项目和科技专项)。今年上半年,结合省科技重大专项的评估验收,已经完成了科技重大专项的监督检查工作。经研究决定,下半年在株洲、常德、郴州三市及湖南大学开展重点项目和科技专项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对象

    2008-2010年立项的省科技支撑计划、政策引导类计划、科技平台建设专项、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重点项目与科技专项等。

    二、监督检查内容

    1、市、大学加强科技进步工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情况。

    2、科技计划项目是否符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项目经费、配套经费到位和使用管理方面的情况,以及与有关部门加强经费监管方面的情况。

    3、项目承担单位在实施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使用方面的情况,主要包括:

    (1)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项目立项程序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完备、项目计划任务书规定目标完成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规定开展研究、关键技术研发进度是否按计划执行、项目是否能按要求如期结题或验收、是否全面完成项目任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等;

    (2)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情况。项目经费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配套经费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到位,经费是否做到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滞留、挤占、截留、挪用等情况,项目结余资金处理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加强经费监管的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措施是否得力等;

    (3)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贡献情况。项目实施亮点、项目投入与成果产出、对科技项目的引导作用、项目技术应用前景、对地区经济的推动作用、建立研发平台、人才引进或培养等;

    (4)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的典型经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制度建设等。

    三、监督检查阶段和方式

    本次监督检查分为单位自查、财务核查和现场考察三个阶段。

    1、单位自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

    被检查的市、大学应认真清理检查本市、本校省科技计划立项情况,按照要求认真开展项目实施进展和经费使用检查。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形成自查项目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1)及自查信息表(见附件2),上报被检查市科技局或大学科技处。自查结束时,被检查市、大学要形成自查综合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3),与各项目自查情况附件1-2(纸质文本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一并于 2011年8月 31日前上报省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

    2、财务检查阶段(9月1日—9月15日)

    省科技厅委派有资质的科技经费审计机构前往被检查市和单位进行财务检查,原则上抽查至少5个项目,抽查项目按全省科技计划项目类别安排,重点检查争取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较多的、争取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数额较大的,以及近三年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项目单位。财务检查结束后,由审计机构出具财务检查报告(纸质文本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于 2011年9月 15日前上报省科技厅。被检查市和项目单位要积极配合财务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具体进驻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3、现场考察阶段(9月16日—9月30日)

    在财务检查的基础上,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现场考察。检查组由有关厅领导带队,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有关处室,以及技术、管理专家等组成,将采取文本查阅、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考察等方式,核查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进展、管理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形成检查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被检查市、大学要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具体现场考察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有关事项和要求

    1、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科技计划项目监督检查工作,不仅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更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各有关部门、被检查市、大学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切实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扎实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

    2、各被检查市、大学要按照三个阶段的具体要求,做好监督检查落实工作,特别是负责组织开展本市、本校内的项目自查自纠和综合报告的编写,以及配合财务检查和现场考察等工作,并于8月15日前将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系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手机号、电子邮箱(或QQ号)报省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

    3、本通知相关表格可在省科技厅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hnst.gov.cn

    4、联系方式

    省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 

    张 媛  0731-88988973         13508492098

    刘 容  0731-88988969(传真) 13187067376

    电子邮箱:xkjg@vip.163.com

    省科技厅条件与财务处    黄杰生 0731-88988886

    驻省科技厅纪检组监察室  陈国民 0731-88988821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自查项目报告(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写).doc
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自查项目信息表(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写).doc
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自查综合报告(由被检查市或单位填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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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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