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对湖南省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项目进行跟踪检查与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省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项目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按照《湖南省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 [2009] 74号)及《湖南省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湘科高办字[2011]57号)要求,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对湖南省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项目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与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检查
1、检查范围
2009年-2010年启动实施的省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项目。
2、检查内容
以项目合同签订的内容为基本依据,主要对合同规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项目经费筹措及使用情况、产学研合作的主要经验与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内容进行检查。
3、检查方式
采取书面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已启动实施的省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均要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省产学研办报告阶段性进展情况。省产学研办将根据书面检查情况对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4、具体要求
请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准备好以下书面检查材料:(1)《湖南省产学研结合专项实施情况基本信息表》(附件1);(2)《湖南省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项目实施总结报告》(附件2)。并于2011年7月28日前将检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unpizhong@sina.com。
二、项目验收
1、验收范围
2009年启动实施的合同已到期的省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项目。
2、验收程序
(1)项目承担单位在完成全部任务后,向项目推荐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填写《湖南省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并提交有关验收资料;
(2)项目推荐单位审查全部验收资料及有关证明,签署审查意见后,将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3)报送省产学研办;
(3)省产学研办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进行会议或现场验收;
(4)项目通过验收后,省产学研办书面批复项目验收结果。
3、验收内容
以项目合同签订的内容为基本依据,对合同规定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经费使用的合理性、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和对经济与社会的影响、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科技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内容进行验收评价。
4、验收重点
(1)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项目:重点考核联盟突破的产业共性技术、核心技术情况,形成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标准,对提升整个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影响及带动作用。
(2)产学研结合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重点考核平台创新手段、为企业提供持续创新服务能力、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和创新队伍的建设情况。
(3)产学研结合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考核成果转化项目形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品的附加值与市场竞争力,以及项目成果对提升产业的发展水平及企业综合实力的影响。
5、具体要求
(1)时间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合同到期后的半年内完成验收。如在合同到期后的半年内不能进行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应通过项目推荐单位向省科技厅提出延迟验收申请报告。
(2)材料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交《湖南省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3)及《湖南省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项目验收总结报告》(附件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湖南省科技厅 张小平0731-88988861
孙丕忠0731-88988862
湖南省财政厅 王晓辉 0731-85165173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1:《湖南省产学研结合专项实施情况基本信息表》.doc
附件2:湖南省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项目实施总结报告编写提纲.doc
附件3:湖南省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doc
附件4:湖南省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项目验收总结报告编写提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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