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创新型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创新型试点企业:
2009年1月,我省启动了湖南省第二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 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以下简称三部门)联合确定了丰日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9家企业为第二批湖南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发挥创新型企业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经三部门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创新型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通过创新型企业评价工作,推动试点企业总结创新发展的成功经验,引导创新型企业建设,促进创新型(试点)企业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带动更多的企业走创新发展道路。
二、评价范围
湖南省第二批39家创新型试点企业。
三、评价指标
本次评价依据《湖南省创新型企业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创新型企业评价指标以考察企业发展对技术创新的依存程度为核心,主要指标包括研发经费强度、千名研究开发人员拥有授权发明专利量、新产品(工艺、服务)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全员劳动生产率以及创新组织与管理等内容。
四、组织实施
(一)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评价工作。
(二)主要步骤
1.企业经验总结。参加本次评价的企业按照《创新型企业建设总结报告编写提纲》,总结本企业创新发展的经验和做法,撰写总结报告。此报告将作为评价的重要基础。
2. 企业自评估。企业在线填报《创新型企业自评估报告(定性内容部分)》)和《企业创新能力自评表》,并准备相关的证明附件。附表内容是印证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重要材料,需认真填报。
3.联合工作组组织综合评审。联合工作组组织咨询专家和评审专家,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创新型企业评价指标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4.三部门共同审议确定第二批创新型企业名单。
5.三部门联合发布第二批创新型企业名单。
五、申请方式
(一)各有关企业可登陆“湖南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平台”,在“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本通知,在“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湖南省创新型试点企业建设总结报告(自评估)”(即本通知的相关附件)电子版。
(二)本次申请采取网络报送方式进行。企业登录“湖南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平台”,用户类型选择“申报企业”、凭三部门所分配的企业编号和验证号(企业编号和验证号电话另行通知)进入系统,填写相关材料后在线提交,于2011年7月10日前完成网络报送。网络报送后,生成Word文档,并附有关证明附件材料,打印《创新型企业建设总结报告》,分别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盖公章后于2011年7月15日前报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因湖南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平台是首次使用,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联系人:肖正斌 电话:88988733 E-mail:xiaozhengbin@sina.com
二0一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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