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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湖南省生物医药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评审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11-05-11 00:00 【字体: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厅2011年有关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作安排,鉴于申报生物医药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较多,我处将组织开展第一轮技术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已向我处提出2011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的有关单位对照申请条件自评,符合条件的于5月23日12:00前提交由主管单位签字盖章的申请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电子文档)至社发处。

2、申请单位应具有以下条件: 在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在行业领域的整体技术水平处于国内一流或领先地位;具有较强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意识、管理水平较高领导班子和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队伍;具备科技成果工程化的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拥有比较完备的检测、测试设备; 拥有较强的资产和经济实力,在组建过程中能保证资金落实。也就是做到六有:(一) 有规模:依托单位上年度固定资产规模不得低于5000万元,企业近三年来每年年销售收入不得低于1亿元。(二) 有机构:依托单位具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包括企业工程技术中心、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等)。(三) 有人员:拥有30人以上的研究开发队伍,其中固定研究开发人员不低于70%,高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60%,有学术带头人梯队。(四) 有投入:基本具备了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场地,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关键设备水平及总体情况在本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拥有较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在组建过程中有一定资金匹配;依托单位为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高新技术企业近三年来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销售收入的5%或每年研究开发费用不少于100万元。(五) 有能力:依托单位近五年承担国家或省重点科技计划5项以上,其中至少承担1项以上国家级科技计划,获得科技经费资助100万元以上,或者具有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10项以上。(六) 有成果:申报单位已经取得了准备进入中试或产业化的技术含量高的科技成果;或者已具有国家或省科技厅认证的高新技术产品。

3、评审方式:拟组建工程中心负责人ppt汇报20分钟,专家质疑答辩10分钟。

4、评审时间:5月26日全天,生物医药企业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5月27日上午,医院临床医疗技术研究中心

各单位具体答辩时段另行通知。

5、评审地点:四楼1号会议室

 

 

 

联系人:省科技厅社发处  刘萍云

 

联系方式:88988881     kjsflp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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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湖南省生物医药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评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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