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举办2011年湖南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党委宣传部、教育局、科协,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三部委《关于举办2011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要求,2011年科技活动周将于5月15—21日在全国范围内举办,届时全国各地将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今年湖南科技活动周将以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加快富民强省为主题,全省上下联动、部门联合,以第四届科技博览会为主会场,充分展示“十一五”期间我省科学技术和科普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显示科技进步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重要推动作用。同时,举办《科技湖南》电视专栏、“科技专家株洲行”、省直厅级干部报告会等系列科普活动,组织科技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一系列大型群众性科普活动,为加快我省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步伐,努力营造科学发展氛围,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和幸福生活指数。为了切实做好本届科技活动周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突出重点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两型社会”的攻坚时期,也是建设创新型湖南的关键阶段;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我们要以举办科技活动周为契机,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以支撑“四化两型”和“四个湖南”建设为主线,集中宣传我省科技事业发展的最新成就,突出重点,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科普活动,形成人人关注科技发展、支持科技工作、参与科技创新的良好局面。
(一)重点抓好湖南第四届科技博览会,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精心策划,突出地方和行业工作亮点,凝练精品,以声光电演示、图片实物展示,以及技术、人才、产品交易、互动活动等多种新颖的形式,展示我省“十一五”期间的科技创新和科普工作成就,面向广大公众宣传普及科学技术,让公众理解科学、支持创新。通过科技博览会平台宣传打造湖南科技品牌,向社会公众推介高新技术及新产品,推进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科普化,建立科研与科普结合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二)积极开展惠及民生的科普活动。针对当前科技与经济社会热点和民生问题,集成社会科普资源,通过多种形式的科普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内容丰富、品质优良的科普产品和服务。要组织科技人员、科技特派员、农技推广员面向 “三农”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科技下乡活动,重点对下岗职工和返乡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切实帮助和引导农民依靠科技致富奔小康,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科普知识竞赛、科技培训、技术咨询、发放科普读本等活动,组织开展科普进社区活动,引导公众树立节能减排意识,形成绿色的消费观念和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科技周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科普基地,组织开展科技传播活动和科普志愿者行动。
(三)着力培养未成年人科技创新能力。科技活动周期间,全省各大、中、小学要同期举办校园科技活动周,通过开设科普课程、举办科普知识竞赛、科学体验等多种科普宣传教育活动,要将“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专家进校园(社区、科普基地)、“走进科学殿堂”、“机器人大赛”等科普活动纳入科技活动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科学精神,激发青少年的创造热情,促使他们树立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远大志向。要帮扶边贫地区学校建立图书室、电脑教室、科技创新操作室,开展推广普及活动,使更多的青少年享受到科技教育的成果。
(四)面向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直接参与企业的创新活动,通过组织专家企业行、知识产权知识讲座、职业技能培训、企业职工技能竞赛、技术创新大赛等活动,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增强企业职工创新意识,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广大科技工作者要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积极参与推进企业技术创新的各项实践活动,为全面提升企业的研发能力和创新管理水平作出贡献。
二、高度重视,强化保障
(一)加强领导与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科技活动周的组织领导,成立科技活动周组织机构,安排专项经费,明确分管领导,配备专职人员,广泛发动社会科技力量,统筹部署,密切配合,集中资源,紧扣主题、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发挥优势,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更多专业化水平的科普人才参与科技活动周。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办出特色,把举办科技活动周作为科技支撑经济发展和惠及民生,加快富民强省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二)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制定科技活动周宣传计划,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深入基层,深度报道,推出一批优秀科普作品、科普传播节目和栏目,多角度、多层次地反映科技支撑发展和服务民生的典型事例和成功经验。要提前介入,重点加大对第四届湖南科技博览会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公众通过参观科技博览会,了解最新科技发现和创新成果,增强科技意识。
(三)加强安全与应急防范。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科技活动周的安全工作,按照有关大型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积极做好各种大型活动的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公安、武警、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定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使安全保卫工作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确保科技博览会等各项重大活动的安全。
三、活动有关要求
(一)全面组织公众参与。科技周期间,各地、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要以科技活动周为契机,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技术人员、学生等社会公众参观科技博览会,广泛参与各类科普活动,亲临感受科技的魅力和恩惠。
(二)认真编制活动方案和重点活动项目。为及时编制《湖南科技活动周指南》,更有效地向公众和媒体宣传介绍2011年科技活动周活动,请各地、各部门于4月5前,将2011年科技活动周的筹办方案和重要活动项目(电子版)报湖南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备案(备案表见附件)。
(三)及时总结工作成绩与经验。科技活动周结束后,各市州科技局、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对本届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的组织实施、主要内容、活动成效、典型案例等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形成2011年科技活动周工作总结(附有关声像资料),于6月3日前报送湖南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将对各地、各部门组织、参与科技活动周的工作进行总结评优表彰。
湖南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王红 廖良禾
电话/传真:0731-88988812,0731-88988813
省委宣传部宣教处 刘少生
电话/传真:0731-82217266
省教育厅基教处 李林芳
电话/传真:0731-84714912
省科协科普部 陈满生
电话/传真:0731-84884350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2011年湖南科技活动周活动项目备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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