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的有关精神,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发布2011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省2011年度申报国家(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市(州)、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本地农转资金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加强对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及申报单位情况进行考察,并出具联合推荐材料。
2、2011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参见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站通知公告栏中的“2011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http://www.agrifund.cn/)。
3、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其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知识产权清晰、产品市场前景好。对重大与重点农转资金项目的申报必须由企业牵头,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依托进行共同承担,但企业要有不低于1:1的资金比例进行配套投入。
4、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在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内资或内资控股、注册资金大于50万元、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有良好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
5、已撤销科技局(委)的县(市)所属的科研院所、企业等申报的项目暂缓审议,待探索新的渠道。
6、项目申报时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项目所在地科技局、财政局联合推荐报告;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
(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其它相关材料:A、申请单位法人证明;B、项目成果证明(省、部)或者授权发明专利;C、知识产权归属或授权使用证明;D、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企业提供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及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事业单位提供2010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综合分配表等];E、章程(企业)等。
(5)重要附件必须扫描,并按照附件清单分为法人证明、成果证明、知识产权归属或授权使用证明、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等制成4个word文档(企业增加一个公司章程word文档),每个word文档不超过2M,确保清晰、直观。在网上申报提交项目材料的同时并将附件材料发至QQ:464385984或者yipingt168@126.com。
7、项目申报单位要登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项目申报,并用A4纸在线打印项目整套纸质材料,同时采用软皮纸面装订。在书背上部注明申请项目名称,下部注明推荐单位湖南省科技厅、湖南省财政厅。材料装订顺序为封面、申请书、可行性报告、附件清单(目录)、附件、封底,封面文字内容按“项目申请书”格式填写。
8、2011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我省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3日。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其中原件1份),科技、财政部门联合的推荐材料2份,请于4月15日前送到“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省科技信息大楼912房,地址:长沙市八一路59号)。
联系人电话:
湖南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谭艺平 0731-84586874、13007426338
湖南省科技厅农村处 蒋永成 0731-88988840
湖南省财政厅农业处 周 静 0731-85165132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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