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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10-12-07 00:00 【字体:
 

湘科计字[2010]160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长沙高新区:

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国科发字〔2010671号《关于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的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总体部署,以全面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为主要目标,围绕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战略需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不断优化技术创新创业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项目类型和支持重点

2011年创新基金的主要支持类型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等三类项目。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对创业初期、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扶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给予资助,鼓励优秀人才的创新创业。支持的技术创新领域依据科技部发布的《201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优先支持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关键技术创新。    

2、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创业开展的基础性、公益性和开放性的专业技术服务给予资助。

3、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根据《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7]128号)的规定,通过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支持方式,对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及相关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支持。

三、项目申报的组织管理

1、湖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作为我省创新基金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全省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具体工作。

2、各市州科技局会同财政局、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各自辖区内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同时承担“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中“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的任务。

3、原有的创新基金项目组织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再保留,但仍须继续完成本单位所属已立项项目的相关工作。

四、项目申报流程

1、注册

1)企业登录《湖南创新基金网》(网址:innofund.hnst.gov.cn,点击“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专用通道”(也可以通过科技部创新基金网站,网址:innofund.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工作页面;然后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中点击“注册”,进行申报企业的身份注册工作。

2)企业在线填写注册承诺书和注册信息表并打印,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加盖公章。

3)企业在填写完注册承诺书和注册信息表后,选择“区县科技主管部门”一栏时,各市州辖区内的企业必须选择本市州科技局作为“区县科技主管部门”;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辖区内的企业选择长沙高新区管委会作为“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服务区域”一栏,选择本企业所在市州或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企业将注册资料送交按上述方式所选定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核认证,并提出书面认证意见。注册资料包括:加盖企业公章的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

5)已经在原国家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中成功进行了身份注册的企业,须用原用户名和密码按上述方法登录“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在“注册信息管理”中的“管理结构维护”栏目下按第(3)条规定的方式进行“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的选择操作,然后点击“保存管理单位”。

2、申报

1)企业登录《湖南创新基金网》(也可以通过科技部创新基金网站进入),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选择申报项目栏目,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在网上填写申报材料。

2)企业将填写完成的电子申报材料发送“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并提交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的书面申报材料两册(一册正本,一册副本):

①按电子申报资料打印的书面申报资料;

②企业提交的全部书面材料(包括经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认证的注册资料和相关附件)。

注意:所有申报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的创新项目,必须将所提供的所有附件材料扫描录入申报系统中;所有资料必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不得使用文件夹装订。书脊必须有项目名称和推荐单位名称。

3)企业将书面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报送至各市州科技局、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进行申报项目认证。

4)由申报企业所在地市州、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出具推荐函后,直接报送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5)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的注册和申报材料,由企业直接报送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6)各市州科技局、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要认真审核企业注册信息真实性,严格把关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一经推荐到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不再接收任何补充材料。所缺部分,视无法提供。

7)其它有关项目申报的事项和要求,暂沿用国家《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须知》、《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若国家新发布《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须知》、《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即以国家新发布的为准,见科技部创新基金网。

五、申报截止时间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含初创期企业、成长期企业和重点创新项目):201115

2、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以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截至时间为准,提前10天截至申报。

六、工作联系方式

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周在政  0731-88988749

                          0731-88988606

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李小兵  0731-8898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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