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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技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0年度科技支撑县(市)区域经济发展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10-06-30 00:00 【字体:

湘科计字[2010]79

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

    为全面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9]40号),围绕省委省政府“转方式、调结构、抓改革、强基础、惠民生”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县市科技工作的支持和引导,将结合县市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突出地方特色和优势,组织实施2010年度科技支撑县(市)区域经济发展专项计划,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要求

    1、突出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区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项目要体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需求,项目内容和目标与省市县的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相关,地方特色鲜明,有较强的资源、产业和技术优势,能有效实现项目、人才、基地有机结合,项目实施能成为区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对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有重大的推动作用。

    2、项目实施有较好的基础条件,是当地政府重点支持的特色支柱产业,市场前景好,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解决重大民生问题有实质性的推动作用。

    3、项目在组织实施上要体现机制创新,探索新型管理模式,突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机制,积极引导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向基层和企业流动,提高区域技术创新能力。

    二、申报要求

    1、优先支持省直管县的项目。项目申报由科技局和财政局联合组织,项目实施由两家共同协调组织监督。

    2、项目要突出县域经济发展的瓶颈技术和产品,有明确的科技攻关和产业化目标、实施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

    3、项目承担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较好的产业化基础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4、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形式联合申报,联合申报要求有明确的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具体任务、知识产权分享制度、资金投入以及工作协作机制。也可由项目单位提出技术需求和技术经济指标,由省科技厅组织采取招标的方式确定技术依托方,共同参与项目实施。

5、项目申报后,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评审或招标后确定立项,项目实施期为2-3年。

6、各市州申报名额见附表1,已经申报本年度各类计划的项目、在研或未结题的省科技计划项目不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

   1、县(市区)科技局和财政局联合行文向市州科技局和财政局申报,市州科技局和财政局联合行文向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申报。

   2、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科技网(http:/www.hnst.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

   3、申报材料通过在线申报系统填报《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重点项目)。另将《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和《湖南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纸质文本(见附件2)各一式两份及电子版送交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

    4、项目单位如有特定技术需求,需组织进行招标的,另附文本提出相应的技术经济指标和有关说明。

    5、网上申报时间为201071716。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上述时间段周一至周五。

    四、咨询方式

    项目受理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湖南科技大厦一楼大厅“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

    咨询联系人:省科技厅计划处 周建辉 李小兵0731-88988809

                 项目受理中心    钟海华 0731-88988730

                 省财政厅企业处    0731-85165173


2、湖南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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