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和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湘科农字[2010]28号
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
根据国家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和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2010年度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为专项行动) 项目申报和2005、2006年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绩效考评推优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0年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重点
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围绕“三农”问题,以科技促进经济有效结合,推动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根据《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要以促进“富民”、“强县”为目标,通过引进、推广、转化与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培养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基层科技服务能力,依靠科技进步,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区域带动性的特色支柱产业,有效带动农民致富和财政增收,促进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2、申报组织
申报工作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负责组织,各市(州)科技局应与财政局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的申报项目。每个市(州)推荐申报不超过1个(县、市),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31日。
3、具体要求
①申报主体是县(市)人民政府。
②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明确试点工作目标与任务,以及组织管理、配套政策、财政投入等保障措施。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需提供书面承诺书。
③申报单位应通过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申请科技支持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
④申报材料要求:
A、申报文件、专项实施方案和项目预算、县(市)基本情况表,每份要加盖县(市)人民政府公章。
B、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当地财政资金配套文件及申报要求的其他附件材料。
C、申报材料1式12份(附电子文档),作简易包封装订成册。
4、评审推荐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请各申报单位做好PPT课件,时间为10分钟。专家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经评审后,择优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向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申报。
二、关于科技富民强县绩效考评奖励工作
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已下发了《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绩效考评实施细则》,今年将对2005、2006两年通过验收的科技富民强县项目进行绩效考核,对工作开展积极、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项目,以支持原项目扩大规模、进行技术升级改造等后续开发的方式给予适当奖励。该项工作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按照年度检查和结题验收情况,择优推荐。请有关项目县(市)将推荐材料(包括原项目自评报告、项目验收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后续工作实施方案等)一式12份,于3月31日报省科技厅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联系方式
科技部有关文件及申报文本下载网址:http://www.crtdc.org.cn/
联系人:
省科技厅农村处 黄春元 0731-8988839
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夏正元 0731-4586874 15874808819
材料报送地址:湖南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长沙市八一路59号信息大楼912房)
电子邮箱:xzycn@163.com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张 英 0731-8516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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