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2009]15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省开展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以下简称资源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主要目的
资源调查是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此次调查的主要目的是:基本摸清省属科研院所、高校及相关科技支撑部门主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现状及利用情况,建立科技基础条件资源数据库,形成中央与地方资源调查工作联动机制,构建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管理和决策支持系统,推动科技资源的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提高科技资源的使用效益。
二、调查的范围和内容
调查的主要对象是省属科研院所、省属转制科研机构、开展大专以上全日制普通学历教育的(省属)高校和拥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部门批准或认定的研究实验基地的企事业单位。主要调查内容是:
(一)单台(件、套)原值在2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基本信息及利用情况。
(二)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部门批准或认定的研究实验基地及其基础条件资源基本信息。具体指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及管理部门批复建立的各类基地,如省部共建实验室、省(部)级以上的重点(开放)实验室、省(部)属工程(技术)中心、省(部)属分析测试中心、省(部)属野外站等。
(三)植物、动物、微生物种质资源及其保存机构(设施)的基本信息和利用情况。
调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
三、调查的组织和实施
资源调查涉及范围广,技术要求高,工作任务重。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和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落实工作责任,确定调查对象,精心组织实施(包括督促、审核、汇总),将调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予以扎实推进,确保在今年调查的基础上,以后逐年实现数据更新。
为促进资源调查工作可持续发展,科技厅与财政厅将对主管部门和被调查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比表彰,评选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于使用财政科技经费的调查对象,其调查工作质量将作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和继续支持的一项重要依据;对经过调查进入大型精密仪器协作网的大型科学仪器,将根据其共享共用情况给予一定的运行补贴;对于植物、动物、微生物种质资源保存机构,在以后的科技条件平台建设中拟给予优先立项支持。
为了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工作效率,本次调查通过“湖南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资源调查系统”)进行网上(网址为http://www.hnst.gov.cn)填报、审核和数据汇交。
科技厅、财政厅委托湖南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信息管理中心(暂设于省科技信息所)承担业务联络、技术支持和资源调查数据库建设等任务。湖南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信息管理中心将于6月上旬就数据采集、填报和审核等事项对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请各有关单位于5月27日以前将资源调查工作人员信息表和调查对象名录报到湖南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信息管理中心,并于2009年8月5日前将所属单位调查数据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汇交至湖南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信息管理中心。
联系单位:湖南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信息管理中心
联系人:易春 胡章谋
联系电话:0731-8988886,8988756
通讯地址:长沙岳麓大道科技大厦710室
电子邮箱:hnyichun@hns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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