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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09-06-01 00:00 【字体:
 湘科农字[2009]70号

各市州科技局:

    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申报2009年度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精神,现将2009年度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为专项行动) 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科技部、财政部有关精神,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发挥专项行动在扶持企业、培育产业和支持大学生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等方面的作用。申报单位要围绕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科技小分队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选准对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壮大县域财政实力作用显著的特色优势产业;以促进科技资源进入优势特色产业的各个关键环节,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为主要目标,确定试点工作任务;充分调动科研院所、高校、企业以及农民参与试点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明确试点工作的组织管理、配套政策、投入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二、组织工作

    申报2009年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工作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负责组织,各市州科技局负责本地区的申报工作。

   三、具体要求

    1、申报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计划的主体是县(市、区)人民政府。

    2、请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2009年度专项行动项目申报工作。对实施专项行动有配套的资金保障,并承诺提供财政支持。

    3、申报单位原则上应通过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申请科技支持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

    4、申报数量:每市州推荐申报不超过1个县(市、区)。

    5、申报时间:2009年6月10日截止。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的项目文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项目预算、县(市、区)基本情况表,每份要加盖县(市、区)人民政府公章。

    2、相关证明材料(如:组织机构代码,当地财政资金配套文件等)及符合申报要求和条件的其他附件材料。

    3、申报材料一式八份(附电子文档),暂作简易装订成册。

   五、评审推荐

    省科技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进行评审论证,请各申报单位做好PPT课件,时间为10-12分钟(评审初定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经评审后,择优由省科技厅、财政厅联合向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申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省科技厅农村处     黄春元 0731-8988839  13808493011

    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夏正元 0731-4586874  15874808819

    材料报送地址:湖南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长沙市八一路59号信息大楼912房)

    电子邮箱:xzyc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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