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度自然科学基金评审费调整情况
2002年度自然科学基金委的各类申请项目,除特别规定外,均执行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34号文及国科发奖字(1996)050号文的规定,每项收取500元的评审费(重大项目按子课题收取)。地区基金项目的评审费下调至每项300元,这些地区所属单位的青年基金项目评审费下调至每项200元。由申请者所在单位在3月31日以前统一汇至我委机关服务中心。未交评审费的项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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