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2年科技活动周组织筹备工作的通知
湘科政字[2001]259号
各市州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省直有关厅局、有关人民团体:
经国务院同意,2001年开始,每年5月的第三周为“科技活动周”,在全国开展群众性的科技活动。首届“科技活动周”已于2001年5月14日-20日在全国范围内隆重举办。根据国务院的批复要求,2002年“科技活动周”举办时间定于2002年5月18日-25日,我省被列为全国7个分会场之一。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2年科技活动周筹备工作的通知》,对“科技活动周”工作作了统一,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贯彻落实该《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我省“科技活动周”的组织筹备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举办科技活动周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新形势下全面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加速全社会科技进步的重要举措;是宣传党和政府加强科学技术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一种重要形式;是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群众性科技活动阵地;是全国科技工作者隆重的节日。
江泽民总书记对科技活动的重要批示和李岚清副总理的致信,为科技活动周指明了方向,部署了任务。各市州和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和全面领会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按照“精心组织,讲究实效,持之以恒。”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并落实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将每年的“科技活动周”纳入科技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当中,予以统筹安排。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发挥自身优势,针对不同群体,做好2002年科技活动周的筹备工作,确保同期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科技活动。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重要举措。要把贯彻《纲要》作为2002年“科技活动周”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
二、 精心组织、认真筹备
2002年“科技活动周”的主题是“科技创造未来”。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考虑国家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趋势,选择既具有时代感,又受到广大人民群众欢迎,易于理解的活动内容和方式。要进一步完善相应组织协调机构,加强各方面的协同与合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的积极性,共同推进2002年“科技活动周”的筹办工作。
1、成立科技活动周领导机构。为加强对全省“科技活动周”工作的统一领导,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决定联合成立湖南省“科技活动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一),加强对全省“科技活动周”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各市州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2、制订全省2002年“科技活动周”实施总体方案(湖南省2002年“科技活动周”总体方案见附件二)。全省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这一主题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做好活动方案的制定工作,并尽早落实主要活动内容、方式、规模以及活动总体程序安排,为成功举办科技活动周做好前期的筹划与筹备工作。
3、加大对“科技活动周”活动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生动活泼和富有实效的宣传报道。各级新闻单位要开设专题、专栏、专版,宣传普及科学知识,要集中对“科技活动周”的重点意义、重大活动内容及科技典型及时进行跟踪报道,切实让广大民众从科技活动周的活动中受益。
4、加强部门协作,共同支持“科技活动周”的举办。要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科技活动周”的筹办工作,提供条件,共同支持。
为了全面了解情况,协调有关各方共同办好“科技活动周”,请各市州、各部门于2002年1月3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活动方案报送省科技活动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一、附件二
联系人:王红、黄国志联系电话:0731-4461110
传真:0731-4461860邮编:410001
地址:长沙市八一路135号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湖南省总工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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