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省级重点实验室: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根据《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将逐步走向规范化、程序化和系统化。省级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是实验室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个重点实验室按照要求,认真、客观地总结2002年度实验室建设发展情况,编制年度报告并填写相关表格,于2002年1月31日前以文字报告和电子版本形式(一式2份)上报到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联系人:张天教电话:0731-4586697
e-mail:jhztj@hnst.gov.cn
附件:《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年度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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