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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04年度湖南省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09-02-11 00:00 【字体: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厅局、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按照国家科技部《关于组织2004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要求》,现将我省《2004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准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4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将按照国家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继续采取国家政策引导和财政补助措施,引导和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的新产品开发和试制工作。重点支持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共性技术有较大带动作用,积极研究、制定或采用国际标准、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的新产品开发和试制工作,特别加强对装备制造业和能够促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新产品的支持。主要包括对我国重点产业发展具有整体影响和基础作用的高新技术产品;对传统产业提升具有重大意义的新产品;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公共新产品;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产品;支持西部开发的有优势、有特色的新产品。
  2、项目的申报范围、申报程序参照《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2004)》(可从http://www.chinanp.gov.cn下载)。
  3、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内容必须与申报表电子数据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申报表须签字盖章,复印章无效;按要求准备相关的附件材料,上报材料(包括附件复印件)一律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用打孔的活页方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同时提交2份电子申报软盘(申报表电子数据统一采用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软件(2004版)录入,申报软件及相关文件可从网站http://www.chinanp.gov.cn中下载)。
  4、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产业化计划项目和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项目;同一项目不得从地方和部门同时申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凡发生以上情况者取消其申报资格。
  5、请各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厅局接此通知后,抓紧组织本地区、本行业新产品项目的申报工作,并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材料由地方科技局或省直厅局签署意见后统一送交湖南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申报截止时间为2003年11月25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长沙市八一路135号(省科技厅内)
  联系人:卿涧波姚华
  联系电话:0731-45867004461803
  e-mail:webmaster@hnsida.com
  附件:
  1、《关于2004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2、《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
  3、《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
  4、《产品类别代码表》
  5、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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