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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湖南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核心示范区和技术示范区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09-02-11 00:00 【字体:


  各有关县(市、区):
  科技部、农业部、财政部和国家粮食局联合启动实施了“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我省承担了其中的重大攻关项目——“水稻丰产高效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为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任务和指标,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水稻主产区建立若干个“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核心示范区和技术示范区。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县(市、区)人民政府。
  2.申报条件:①当地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协调班子;②能根据项目实施要求按1:1的比例安排配套经费;③当地的水稻生产面积大,群众种植水稻的积极性高,农田水利条件较好,交通便利,有一定的区域代表性;④每个核心示范区建设的规模要求达到3000—4000亩,同时连片至少达1000亩;每个技术示范区建设的规模要求达到10万亩以上;⑤承担过国家或省级重点项目,有较高的技术管理、技术服务水平。
  3.申报材料:①申报书。应对项目的组织领导、技术集成、经费配套等工作作出相应的承诺和安排。②实施方案。实施期2004—2006年。主要包括核心示范区、技术示范区建设的总体目标、建设内容、年度计划、经费筹措、技术人员安排、保障措施等。申报材料一式五份。
  4.申报时间:2004年6月18日截止。
  联系电话:0731-4586704 4586703 4586705(传真)
  电子邮件:ncc@mail.hnst.gov.cn
  联系人:侯峻 潘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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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湖南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核心示范区和技术示范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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