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4年度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评价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推进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根据科技部星火办《关于开展2004年度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评价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星办字[2004]9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开展2004年度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评价与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依据:《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星火专项行动“五项工程”评价规范(试行)》与《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管理细则(试行)》(详情请到中国星火计划网http://www.cnsp.org.cn/下载)。
二、评价范围:星火科技专家大院模式、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区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农村信息化基地共五类农村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已建和在建单位。
三、评价内容:五类农村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的建设情况。
四、评价方式:采取专家集中材料评审、质询与现场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五、评价时间:五类农村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应依据《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管理细则(试行)》的要求,按照《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评价规范(试行)》提出的标准,结合实际情况,提交申报书和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加盖市、州科技主管部门公章,一式六份,连同电子版,于8月5日前送省科技厅农村处。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农村处联系人:侯峻,潘四平
联系电话:0731-4586704,4586703
传真:0731-4586705
邮政地址:长沙市八一路59号省科技厅农村处,邮编:410001
电子邮件:ncc@hnst.gov.cnnchj@hnst.gov.cn
附件1:星火计划xxx基地(中心、专家大院、协会)申报书
附件2:星火计划xxx基地(中心、专家大院、协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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