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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市、县联合推动加强科技部门基础条件建设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09-02-11 00:00 【字体:


  湘西州、怀化市、张家界市、邵阳市科技局:
  为了贯彻科技部关于加强基层科技工作的精神,落实我省实施西部开发战略的总体部署,根据省科技厅《加强县市科技工作方案》的安排,从今年起,省科技厅将用1至2年的时间解决大湘西地区科技管理部门基础条件薄弱的共性问题。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技管理部门基础条件建设实施内容:
  主要包括两个部分:办公用房、办公用车。
  建设标准为:办公用房不小于100平方米,办公用车至少1台。
  二、科技管理部门基础条件建设实施原则
  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原则。省、市、县均要围绕上述实施内容采取相应措施。
  三、科技管理部门基础条件建设实施步骤:
  省科技厅今年为大湘西地区18个市、县、区解决办公用车的问题,明年将继续解决一批县、区的办公用车。
  相关市、州及所属各县(市)、区科技局要抓住这次机遇,针对自身基础条件建设存在的问题,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上下联合推动,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解决自身基础条件建设问题。
  相关市、州科技局并督促所属县(市)、区科技局将解决方案于九月二十五日前报送省科技厅计划处。对不能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的科技管理部门,科技厅对其基础条件建设将不予支持。
  
  联系人:伊飞  聂景新
  联系电话:0731-4586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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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市、县联合推动加强科技部门基础条件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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