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05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厅局、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按照国家科技部《关于组织2005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要求》,现将我省《2005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准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5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将按照国家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继续采取国家政策引导和财政补助措施,引导和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的新产品开发和试制工作。重点支持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共性技术有较大带动作用,积极研究、制定或采用国际标准、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的新产品开发和试制工作,特别加强对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的应用、能够促进解决“三农”问题、节约资源和改善环境、公共健康与安全的新产品的支持。
2、在总结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多年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为简化项目申报、评估(评审)、立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国家科技部确定新产品计划今年在湖南省开展网上评估(评审)试点工作。项目的申报范围、申报程序参照《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2005网上评估试点版)》(可从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网站http://www.chinanp.gov.cn下载)。
3、申报项目采用电子数据和书面材料并行申报方式。
①电子数据申报包括项目申报表和项目产业化前景分析两部分,请拷贝一式两份软盘上报:
●项目申报表:2005年新产品计划的项目申报表,电子数据一律采用科技部提供的《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系统(2005网上评估试点企业版)》录入,请各申报单位在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网站下载该系统软件及相关文件,录入申报数据,经系统校对确认录入数据无误后,使用程序提供的导出功能,按规定格式(*.XML)导出数据。
●项目产业化前景分析:要求提交WORD格式电子数据。
②书面材料申报:
使用程序提供的打印功能,用A4纸打印书面申报表,内容必须与电子数据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申报表须签字盖章,复印章无效。附件材料要注意时效性,应在3年之内方为有效。申报材料按项目申报材料清单的顺序装订成册(必须采用打孔的活页装订方式,以易于申报材料的统一扫描和再次装订),一式五份。
4、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产业化计划项目和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项目;同一项目不得从地方和部门同时申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凡发生以上情况者取消其申报资格。
5、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抓紧组织本地区、本行业新产品项目的申报工作,鼓励申报,严格初审,确保质量,对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材料由市州科技局或行业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统一送交四达评估公司(省科技信息所9楼),申报截止时间为2004年12月10日,过期不予受理。
发展计划处
联系地址:长沙市八一路59号(省科技厅内)
联系电话:0731-4586697 卿涧波 张天教
四达评估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八一路59号(省信息所9楼)
联系电话:0731-4461803 姚华 李倩
e-mail:hnsida@hnsida.com
附件:
1、《关于2005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2、《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2005网上评估试点版)
3、《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2005网上评估试点版)
4、《产品类别代码表》
5、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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