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度国家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精神,2005年度国家火炬计划将紧紧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化环境建设,切实加强对项目的分类指导和服务功能,推进火炬计划项目与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的有机衔接的重点组织实施。现就我省推荐申报2005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原则及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
(一)申报原则
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以市场为导向,以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科技攻关计划、高技术研究计划成果以及其他科研成果为依托,以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形成产业为目标。
3. 项目技术的知识产权明晰、技术水平高、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4. 项目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应用前景。
5. 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对行业技术进步和地方经济增长有明显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6. 一般加工项目、单纯引进项目、常规食品保健品、饮料类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不予支持。
(二)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
根据《“十五”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重点支持六大技术领域:
1. 电子与信息;2.生物工程和新医药;3.新材料及应用;
4.光机电一体化;5.新能源与高效节能;6.环境保护。
二、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条件
(一)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立项条件
1. 项目技术先进、自主创新程度高。
2. 项目技术成熟:已达到中试水平或已进行成果鉴定;如没有鉴定,应附销售合同、用户使用报告和行业权威部门的产品检测报告;特殊行业如药品、农药、化肥应有生产许可证、登记证,通信、电力系统用产品应有入网许可证,公安、消防、计量、压力容器等应有行业许可证,化工类产品应有环保检测合格证。
3. 产品投产后能形成一定的规模,达产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4. 项目承担单位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较好的筹资、信贷能力,资产负债率低。
5. 火炬计划优先支持863计划、攻关计划、创新基金等项目。
(二)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立项条件
1. 已被认定的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经过一年以上实施,已成为地方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2. 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产品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以上。
3. 项目产品已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达产时年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三、申报材料有关要求与说明
(一) 各市(州)科技局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把关,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排序,列表汇总、加盖公章后上报。
(二)项目申请单位报送材料
1. 项目(或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请报告);
3. 填写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时,股权融资项目附加信息或银行贷款项目附加信息请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填写,并按照2005年版申报软件将申报材料录制软盘。
4.相关附件。
(三)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张装订,请勿用塑料夹或文件夹装订。
(四)申报截止时间:2004年11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 耀 张新国
电话:0731-6586689 8804684
软件技术支持:曾汉辉
电话:020-83517260(83517261)
软件下载:www.863com.cn或国家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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