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4年度全省县(市、区)科技局长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科技部“市县科技工作年”精神,加强我省地方科技工作,根据我厅《加强县市科技工作方案》,以及县(市、区)科技局在科技管理培训主题调查时提出的逐步建立三个层次的县(市、区)科技管理干部培训体系(即以新任科技局长为对象的岗位资格培训为基础层次、以具有培养前途科技骨干为对象的外出“远视角”培训为提高层次、以分管科技工作县市区领导为对象的支持层次)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04年12月7—9日举办2004年度全省县(市、区)科技局长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县(市、区)科技局长了解现代科技发展知识,拓宽视野,增长见识,掌握科技管理的基本操作技能,提高在岗业务素质和知识水平,以适应现代科技发展的需要。同时通过培训造就新型科技管理人才,进一步加强我省县(市、区)级科技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为逐步建立三个层次的县(市、区)科技管理干部培训体系探索有益经验。
二、培训对象
本次参训人员是以县(市、区)在职的正副科技局长为重点,主要包括:
1、近2年新任的县(市、区)科技局长;
2、2001年以来未参加过培训的科技局长;
3、现年45岁以下的科技局长。
各单位可以根据上述范围有计划地安排。本次培训班各县(市、区)限报名额一名,已经列为西部开发县的单位可以多报一名。
三、培训内容
培训班以学习贯彻《科技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普及法》和《专利法》等科技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重点是:
1、科技管理与创新发展;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与服务平台;
3、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体系建设;
4、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
5、科技园区和产业基地申报、规划、建设与管理。
以上专题,邀请厅领导和相关处室领导以及专家授课。
四、培训方式
培训班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通过知识讲授、案例分析、答疑交流、结业考试等形式进行教学。培训后即组织考试,经考试合格者由我厅颁发《科技管理培训合格证书》。持证者作为从事科技管理工作的上岗依据。
五、培训组织
1、本次培训班由省科技厅人事教育处举办,省科技发展中心(原湖南省专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请各单位于2004年11月30日前将填报的《湖南省县(市、区)科技局长岗位培训班学员报名登记表》(附件)邮寄到省科技发展中心。
2、培训时间:2004年12月7日至9日。
3、培训地点:省科技厅办公室7楼大会议室。
4、报到地点与时间:2004年12月6日(全天)湘科大酒店一楼,地址:长沙市八一路59号(即八一路与晓园路交叉路口)。
5、报到时,请学员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交培训费300元/人,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
6、联系单位:湖南省科技发展中心(原湖南省专利服务中心);
地址:长沙市八一路59号省科技厅大院信息大楼7楼;
邮编:410001;
联系人:张宇辉、曹建湘;
电话:0731-4586973 4461850 13319592097;
传真:0731-4468222
附件:湖南省县(市、区)科技局长岗位培训班学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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