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0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省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侧重于应用基础研究),其对象以省内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为主。其资助类别暂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二、200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受理工作,自2006年2月15日开始,2月28日截止,过时一律不予受理。
三、各单位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应根据《2006-2007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附后),结合现有研究基础及所在单位的工作条件,提出项目申请。
四、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申请者(申请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已获博士学位的申请者除外)。
五、2006年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在一般项目类别中增设青年基金项目。其申请者应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博士或在读博士,如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则必须由导师推荐(已获博士学位的申请者除外)。申请青年基金项目须附学位证书复印件。面上项目与青年基金项目不能同时申请。
六、200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采取自由申报。申请者可申请一项和参加一项(重点、一般、青年基金)项目。承担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0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
七、按照“突出重点、有限目标”的原则,结合我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及人才、经济和资源的实际,200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重点为生命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三大学科领域。请各单位按要求切实把关,严格审查,认真推荐,初选出创新性较强的优秀项目申报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
八、200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申报,仍实行单位推荐,限额申报的办法:推荐的项目必须是上一年度的省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其评审程序按原办法进行。
九、根据省科技厅统一安排,200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试行网上申请和网上评审。统一使用2005年版《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申请者必须严格按申请书(表一、表二)规定的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学科代码必须填写完整,有三级学科的一律填至三级学科,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申报时须同时交项目申请书纸件(表一)1份(表二)4份;另各申报单位需同时报《2005年申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一份。项目指南、申请书、学科代码等在省科技厅网站均可下载。网址www.hnst.gov.cn
十、200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受理和初评工作委托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承担。
十一、报送地点: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
地址:长沙市八一路135号邮编:410001
联系电话:4586787,4586922,4586923(传真)
联系人:钟海华,蒋劲松
基金办联系电话:4586714,4586713
联系人:周文燕林华
200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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