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5年度全省民营科技企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国家级及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
根据国科政函[2005]23号下发的《关于开展2005年度全国民营科技企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省已启动2005年度全省民营科技企业统计年报工作,现将年报统计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1、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利用国有资产创办的民营科技企业;
2、集体所有制科技企业;
3、私营科技企业;
4、个体合作科技企业或个人科技机构;
5、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科技企业;
6、股份合作制科技企业;
7、联合经营的科技企业;
8、与外商合资、合作创办的科技企业;
9、港、澳、台投资科技企业;
10、其它科技企业。
上述科技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科技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2、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3、经科技主管部门审定;
4、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医疗卫生等特殊行业无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科技主管部门认可。
二、2005年民营科技企业年报表做了如下修改:
表4,“主要产品及专利概况”的“专利概况”,删掉原“申请受理数”、“授权数”、“实施专利数”三个指标,增加“专利申请数”、“发明专利申请数”、“专利授权数”、“发明专利授权数”、“拥有发明专利数”五个指标。
三、上报时间要求:
1、请各级高新区在2006年5月20日以前将上报材料电子邮件或寄到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2、省科技厅将对上述材料进行检查验收,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需要重报、补报的,有关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及时重报、补报;。
四、上报材料包括:
1、总收入100(含100)万元以上企业数据文件(TJDT105.DBF和TJDT205.DBF)和总收入100万元以下企业数据文件(UD100.DBF)一式两份;
2、各高新区联系人姓名、部门、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号码。
3、为了便于系统数据管理,特对各高新区所辖企业的企业代码(BA02)规定如下:
长沙高新区:4315XXXXX 株洲高新区:4316XXXXX
湘潭高新区:4317XXXXX 郴州高新区:4318XXXXX
益阳高新区:4319XXXXX 岳阳高新区:4321XXXXX
衡阳高新区:4322XXXXX
注:前四位数固定不变,“XXXXX”为各高新区确定的流水序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劲松 邱振宇
联系电话:0731-4586787 4586922
传 真:0731-4586787 4586923
电子邮件:hnpgzx@hnst.gov.cn
地址:长沙市八一路59号
邮编:410001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民营企业年报表(2005)
附件2:百万以下企业表格(2005)
附件3:中国民营科技企业数据采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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