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
一、申报应具备的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湖南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资格注册了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本领域较丰富工作经验和较高的成就与造诣,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
4.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5.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二)申报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国家和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及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对湖南省社会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2.符合《2006年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
3.项目已具备一定的试验、研究基础;
4.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二.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附件目录及材料。所有书面材料用A4纸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申报重点项目必须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作为附件一并上传,详见《湖南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2. 所有类别项目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4份。
3. 申请单位必须使用《湖南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按软件操作要求和有关说明认真填入项目内容,并在项目数据成功上传后通过申报系统打印《项目申请书》(上传后通过申报系统打印《项目申请书》设有水印标记),确保项目书面材料与网上报送内容完全一致。未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项目申请书》无效。
4.填表内容应力求完善、表达完整、叙述准确;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内容过于简单,不能说明项目情况者,视申报材料无效。
5. 项目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申请单位应根据需要预留备份申请材料。
6.《湖南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网页:
http://sb.hnst.gov.cn/hnst_omp/jsp/hnIndex.jsp
或直接从http://www.hnst.gov.cn下载和查阅。
(二)报送要求
1.各项目申报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按隶属关系报送到相应的主管单位,由主管单位科技计划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推荐。
2.各推荐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的管理,并以书面形式(指定管理人员姓名、手机号、加盖公章)发传真至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索取用户名和密码。
3. 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并填写《项目申请书》中的推荐单位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统一报送,并同时提交《推荐项目情况汇总表》(必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未通过系统软件推荐的项目,受理中心对其项目书面材料不予接受。
4.项目推荐后,一律不准修改项目申报材料。
5. 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科技计划项目或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否则申报材料视为无效。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受理起止时间为2006年1月10 日至2006年3月15 日。
具体安排如下:
2006年2月13日—14日: 省级科研院所
2月15日—17日: 株洲、湘潭
2月20日—21日: 娄底、永州
2月22日—24日: 衡阳、郴州、邵阳
2月27日—3月1日: 岳阳、益阳、常德
3月2日—3日: 张家界、怀化、湘西自治州
3月6日—7日: 长沙
3月8日—10日: 高等院校
3月13日—15日: 受理中心处理遗留问题
注:上述市州名称包括各市州科技局、所在地的国家级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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